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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送達本府105年7月28日府工程二字第1053315644號函予林鄭素萍等人(如附清冊)。

刊登日期:2016/8/16
發文日期:2016/8/16
發文字號:府工程二字第1053316734B號
主旨:公示送達本府105年7月28日府工程二字第1053315644號函予林鄭素萍等人(如附清冊)。
依據: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七十八條、第八十一條、第一○五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辦理。
公告事項公告: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七十八條、第八十一條、第一○五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辦理。一、本府為興建「雲199線0k+754~4k+398危險路段改善工程(第一期)」擬取得雲林縣古坑鄉崁頭厝段126地號等23筆土地,經本府105年7月28日府工程二字第1053315644號函知本府辦理用地取得協議價購事宜,並請所有權人陳述意見,惟林鄭素萍等人,應為送達處所不明,致上開文件無法送達,爰依規定辦理公示送達。上開文件存放本府工務處公共工程科,受送達人得於辦公時間內前往領取。
二、受送達人如同意以協議價購方式讓售所有土地者,請於105年9月19日前至本府辦理協議價購事宜,如逾期未參加者,本府將依法辦理徵收;如對徵收有意見陳述者,亦請於上開日期前以書面向本府為事實及法律上之陳述,不於上開日期內提出者,視為放棄陳述意見之機會。
附件:
  • 公示送達文及其附件